因臺南都會博物館園區奇美館是位於依民用航空法第34條劃定公告之臺南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範圍內。
依據「民用航空法」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對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實施要點」規定,其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
查該要點所稱有礙飛航安全物體,係指經人為施放之風箏、天燈、煙火、遙控飛機、氣球或其他可能影響航空器飛航安全之漂浮或移動物體。
如民眾或各相關單位有上揭活動需求,可依上開要點規定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施放前十五日報該局核定相關單位申請施放風箏、天燈、煙火、遙控飛機、氣球等物體;如未經核准而擅自施放,依民用航空法第11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