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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公告

「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施行後,各機關學校不得再為其人員投保額外保險
:臺南市立圖書館

市府5/20來函略以,「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施行後,各機關學校人員(含臨時人員)執行職務發生死亡、殘廢、受傷意外,均應依慰問金發給辦法發給慰問金,除該辦法所訂之除外規定外,不得再另外投保意外險。請各單位依規定辦理。

最後異動時間:2020-10-15 上午 1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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