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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業務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6條、第9條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民國114年11月12日考臺銓一字第11400043161號、院授人培揆字第11400028512號令修正發布
:人事室
  • 檔案說明
  • 市府函(21)   下載PDF檔案(市府函(21).pdf)_另開視窗
  • 銓敘部函(9)   下載PDF檔案(銓敘部函(9).pdf)_另開視窗
  • 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   下載PDF檔案(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5-11-28 上午 0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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