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4年針對16-22歲青年,每人發放1200點文化幣;13-15歲青年,每人600點文化幣,1點等於新臺幣1元,可用於看表演、看展覽、看國片、買書等藝文消費折抵,領取使用期間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誰可以領取?
1.出生日期在92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的16-22歲青年,具中華民國國籍或符合資格的外國人士等,可以領取1200點文化禮金。
2.出生日期在99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的13-15歲青年,具中華民國國籍或符合資格的外國人士等,可以領取600點文化禮金。
哪裡可以消費?
藝文類型豐富多元,可用於超過1.8萬個藝文消費點,包含聽音樂會、看表演、看展覽、Live house、桌遊體驗、社區營造活動、逛博物館、文化體驗旅程;買書、買漫畫、買雜誌;手作DIY 及工藝體驗、逛文化創意園區、聚落、文化場域之展會、市集;看國片、唱片行、樂器行等。
我可以成為藝文消費點嗎?
只要您符合下列兩項資格,即可申請:
申請程序如下:申請採線上辦理,您只要在藝文消費點平台(https://stcp.moc.gov.tw),輸入藝文消費點基本資料、銀行帳戶(需為負責人或是藝文消費點名稱),並檢附應備文件,經文化部審核通過,即可成為合作藝文消費點。
歡迎臺南市符合以上資格的商家們快快加入,一起推廣使用文化幣!
更多藝文消費點的Q&A都在:https://twcp.moc.gov.tw/prec-u/qa/consu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