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文化中心
臺南市議會第十屆第五次定期大會第八、九次臨時會議事錄
1978年臺南市議會的第二審查會,支持由臺南市政府提出的第四期市地重劃區,作為興建市立醫院、文化中心、市場等公共建設,以利市繁榮。1982年第二審查委員會,針對預算審查進行討論,預算工程費為29,106,000元(包含音樂廳、國際會議廳、陳列館等設施)。
1984年第四審查會通過「臺南市立文化中心場地使用管理規則」,對於文化中心的使用規則進行規範,包含開放時間、租借規則、售票問題等共計16條,同年10月6日正式啟用,並在1986年針對管理辦法內的停車收費標準進行審議。1991年議員楊其清針對停車場太小的問題,建議與臺糖公司接洽,於周邊開闢綠地以增加停車空間。
2000年臺南市文化局成立,文化中心原先負責規劃臺南市的文化活動業務轉移到文化局,並針對文化中心與文化局的人事關係在議會上進行討論,並決定更名為「臺南市立藝術中心」。2001年通過「臺南市立藝術中心場地使用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2010年臺南縣、市合併後,再次更名為臺南市立臺南文化中心。
圖片為1984頒布〈臺南市立文化中心場地使用管理規則〉。
資料來源:臺南市議會,《臺南市議會第十屆第五次定期大會第八、九次臨時會議事錄》,1984年6月,頁915。
〈參考資料〉
臺南市議會,《臺南市議會第九屆第二次定期大會第四次臨時會議事錄》,1978年11月,頁765,典藏序號:008c-09-02-050900-0452。
臺南市議會,《臺南市議會第十屆第二次定期大會第三、四次臨時會議事》,1982年8 月,頁895,典藏序號:008c-10-02-050601-0376。
臺南市議會,《臺南市議會第十屆第五次定期大會第八、九次臨時會議事錄》,1984年6月,頁915,典藏序號:008c-10-05-050601-0375。
臺南市議會,《臺南市議會第十一屆第一次定期大會第一、二次臨時會議事錄》,1986年6月,頁1052,典藏序號:008c-11-01-050605-0444,。
臺南市議會,《臺南市議會第十二屆第四次定期大會第六次臨時會議事錄》,1991年11月,頁258,典藏序號:008c-12-04-050600-0117。
臺南市議會,《臺南市議會第十四屆第四次定期大會議事錄》,1999年11月,頁956,典藏序號:008c-14-04-060100-0350。
臺南市議會,《臺南市議會第十四屆第七次定期大會第十四、十五次臨時會議事錄》,2001年5月,頁330,典藏序號008c-14-07-050601-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