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問與答

Q
如何申請新化演藝廳場地?

一、申請使用新化演藝廳者,請於預計演出日期三個月前事先來電或來函詢問檔期,並檢附演出企畫書、場地使用申請表向本科提出申請。

二、確認申請完成後,請於演出前二個月提供團隊照片、演出主視覺,並填具藝文活動登錄表、器材使用徵詢表以電子郵件或紙本郵寄方式回傳。

三、場地申請相關表件請至臺南文化中心網站「藝文資源」下載 。

四、其他申請相關事宜歡迎來電洽詢。

聯絡電話:06-2692864分機508
電子信箱:ufo1120@mail.tainan.gov.tw。

最後異動時間:2020-11-25 下午 02:36:40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