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單位應於活動前二個月函送計畫書附經費概算送審,並檢附臺南市政府轄內政府立案組織或社區發展協會證明文件,審查結果於核定後,函覆通知。電洽:06-6321047#1112本局民治文化中心管理科-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