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受理時間:自114年5月15日至114年8月31日止。 二、 本案要點及申請表格請至連江縣文化馬祖網站下載(https://matsucc.gov.tw/),申請方式詳如要點第四點第一項第四款,寄送至連江縣政府文化處藝文推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