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宗旨
「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藝術發展協會」是一個關注身心障礙者與藝術對話之公益團體,「光之藝廊」是其實體的展演空間。我們看見身心障礙者的世界裡多元而綺麗,也深知其才華潛能被低估和忽略的遺憾。鼓勵更多身心障礙者以自己的方式持續投入藝術創作,展現其生活、文化以及自我認同,讓藝術成為身心障礙者和社會大眾對話的橋樑,建立一個對等看待、相互激勵、實踐生命價值與意義的社會氛圍。
「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計畫」宗旨在於獎掖、培養、啟發具有潛質、創新與個人獨特性之身心障礙的視覺藝術創作者,在未來創作上獲得更好的環境和發展。
二、參賽資格
至民國114年6月15日止,凡年滿12歲(含)以上,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均可參加。
金獎得獎者須間隔兩屆之後始得參加。
三、作品形式與類別
不限媒材,舉凡繪畫、雕塑、複合媒材(含裝置藝術)、攝影、數位藝術創作、繪本、動畫…等視覺藝術作品。人工智慧製圖(AI繪圖)非評選作品範圍。
四、徵件時間及方式:收件時間為民國114年3月15日至114年6月15日截止。
五、洽詢專線:凡於資料繳交、檔案處理上有問題者,皆可撥打服務專線 (04)2376-0080,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藝術發展協會將盡快協助處理與提供相關資源。(電話洽詢時間:周一至周六上午十點至下午六點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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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