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促進推廣文化藝術展覽活動及推動大溪在地文化交流之機會,並增加財團法人大嵙崁文教基金會所室內場地之公共性,爰依基金會制訂之藝術合作辦法,開放基金會藝術行動展覽空間供從事藝術策展之申請。
二、114年度藝術合作計畫自113年9月13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開放申請,其申請使用場地為基金會藝術行動展覽空間(桃園市大溪區中山路29號),凡從事藝術創作、策展之個人或團體均得申請。
三、聯絡資訊:(一)聯絡電話: (03)388-0871(二)電子信箱: takoham85@gmail.com
相關連結:
https://www.takoham.org.tw/news/3/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