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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文辦法

2024第十四屆臺南文學獎徵文簡章
 
壹、 宗旨
鼓勵文學創作,推廣文學欣賞及寫作風氣,發掘和培植文學人才,建立臺南文學特色。
 
貳、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
二、 承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三、 執行單位: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參、 徵選文類及獎勵方式
一、 徵文組別及對象
【一般組】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並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
【青少年組】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且符合以下條件:
1. 西元2005年9月1日以後~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國中一年級至高中三年級應屆畢業生。
2. 曾經或目前就學、就業,或設籍臺南市者,並持有證明。
【致臺南的情書】不限國籍。
【悅閱臺南400】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 國中組
西元2008年9月1日以後~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具臺南市在學學籍之國中一年級至國中三年級應屆畢業生,並持有證明。
(二) 國小組(中低年級組:一至四年級、高年級組:五至六年級)
西元2011年9月1日以後~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具臺南市在學學籍之國小一年級至國小六年級應屆畢業生,並持有證明。
 
二、 徵選文類及字數(以華語文、臺語文寫作)
【一般組】
1. 散文(華語、臺語):5千字以內。
2. 現代詩(華語、臺語)︰1首,50行以內。
3. 劇本:不設限語文,適合舞臺演出,劇本長度以演出時間60分鐘以上,以原創為限(個人作品改編不在此限),且未曾公開發表者(公開發表指未以任何形式出版刊行及商業演出者),需附300字以內劇情大綱。
4. 古典詩(華語):以臺南為書寫題材,創作七言律詩三首(每首均需有題目,或三首聯章),請遵守近體詩格律。
【青少年組】
1. 散文:600~2000字以內。
【致臺南的情書】
1. 1000字以內之小品文。
2. 請自行設立題目。
【悅閱臺南400】
1. 自指定書目「臺南400好書精選書單」擇一閱讀,並撰寫閱讀心得。
2. 華語正體字書寫,500~1000字以內,並請自行設立題目。
3. 每位學生僅能投稿一篇。
4. 「臺南400好書精選書單」檔案請自臺南文學獎官方網站下載。
 
三、 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般組】
(一) 散文(華語、臺語)各取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整,獎牌乙面。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整,證書乙紙。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5千元整,證書乙紙。
(二) 現代詩(華語、臺語)、古典詩各取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9萬元整,獎牌乙面。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4萬5千元整,證書乙紙。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5千元整,證書乙紙。
(三) 劇本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整,獎牌乙面。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9萬元整,證書乙紙。
     佳作1名,獎金新臺幣2萬2千5百元整,證書乙紙。
【青少年組】散文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8千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5千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2千元整,獎狀乙紙。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7千5百元整,獎狀乙紙。
【致臺南的情書】
     優選10名:獎金新臺幣9千元整,獎狀乙紙。
【悅閱臺南400】
(一) 國中組
優選10名、佳作10名:獎狀乙紙
(二) 國小組(中低年級、高年級)各取
優選10名、佳作10名:獎狀乙紙。
 
肆、 參選須知
一、 參選類別不拘,每人每文類限參選一篇為限;曾獲臺南文學獎歷屆首獎者,三年內不得參加同一項目。(得獎後第四年始能參加)
二、 作品字數均含標點符號,作品名稱不列入字數計算。
三、 作品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附加任何可資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
四、 作品不得一稿多投,已確認未得獎之作品不限再投。
五、 參選作品限未在任何一地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出版或獲獎,亦不得抄襲或使用AI人工智慧文字生成軟體。
六、 請詳實填寫報名表,並檢查檢附之證件是否齊全,確定無誤。若因字跡潦草,導致資料錯誤,概由參選者自行負責。。
七、 國外得獎者,獎金匯款手續費、匯兌費、獎座證書及作品集之郵寄費與本國規定相關稅金等請自行負擔(由獎金中扣除)。
八、 所有得獎者須於公布名單並接獲通知後,於規定期限內提供作品電子檔,以利後續出版等事宜。
九、 參選作品概不退件,送件時請自留底稿。
十、 報名參選者皆視為已詳讀並認同本徵選辦法內所有規定。
 
伍、 投稿方式及收件日期
(採紙本或線上雙軌投稿方式,參賽者擇其中一種方式報名參賽。)
一、 紙本投稿
(一)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二) 收件方式:限時掛號郵寄至「221431汐止厚德郵局第30號信箱第十四屆臺南文學獎工作小組 邱小姐 收」,並請於信封註明【徵文類別-姓名】。(請勿使用民間快遞業務寄送,可能導致郵局退件)
(三) 以郵戳為憑(亦即投遞日為截止日),逾期恕不受理,且收件截止後稿件恕不予變更。使用夜間郵局符合投遞截止日期亦可。
(四) 作品格式
1. 參選作品以電腦繕打為原則,內文新細明體12級字型(劇本可使用標楷體、臺語創作可使用支援臺羅漢字拼音字體),行距(固定行高)18點、中文橫式書寫,自左而右。A4紙張直式方向,雙面列印。作品題目16級字型,置頂置中,並於作品底部編列頁碼。
2. 作品左上角以迴紋針固定即可,請勿另加封面、特殊裝訂或加註作者姓名、筆名等。
3. 作品未用電腦打字者,以600字有格稿紙繕寫清楚,字跡潦草或列印格式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五) 繳交資料
1. 參加徵選作品紙本一式4份。
2. 報名表與授權同意書一式1份。
3. 報名表單下載來源:臺南文學獎網頁https://culture.tainan.gov.tw/theme/latestevent/index?Parser=9,41,240
4. 如投稿多項文類,可使用同一信封,但請分別填列各文類報名表,並與作品簡單固定,以便工作小組分類。
二、 線上投稿
(一)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3年7月31日23:59分止
以上傳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不接受重複上傳修訂,且收件截止後稿件恕不予變更。
(二) 收件方式:請至「臺南文學獎」官網之「徵文辦法」處點選Google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c7cDeM7FRnmp3efr8,填妥個人資料及報名表相關欄位,並上傳徵選作品電子檔(包含word及pdf檔)、身分證件影本(投稿【青少年組】及【悅閱臺南400】之學生可使用健保卡或戶口名簿代替)、就學在學或就業證明(如學生證等)。待執行單位確認投稿相關資料無誤後,將於一週內回傳「投稿成功信件」至Google表單內所填寫之Email,請自行保存該信件作為憑證。
 
陸、 評選辦法
一、 邀請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審及複決審,所有作品採匿名方式公開評審。
二、 承辦執行單位依本簡章規定,進行資格及規格審查,包括應徵資格、徵文類別、作品規範、字數、抄襲及重複投稿等情況,以剔除不合規範、不具資格之作品。
三、 作品如未達評審委員認定之標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視作品水準決議調整各類獎項錄取名額及獎金。
 
柒、 權責
一、 得獎作品之作者,應以非專屬性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由主辦單位在合理範圍內及公共服務用途下,重製出版,並得不限時間、地域及次數利用該著作,利用方式包括重製、散布、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表演、編輯及製作成數位形式檔案,並得轉授權他人為上述之利用,惟須告知作者,且轉授權所衍生利益歸作者所有。著作權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需支付酬勞或版稅,各作者仍享有其著作財產權。
二、 主辦單位具有劇本之演出三年內一次性無償授權之權利。
三、 各類組得獎名額及有關評審相關項目,由各組評審委員及評審會議全權決定。
四、 如有違反本簡章之規定,抄襲或侵犯他人著作權,一律取消得獎資格。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津程序敗訴確定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並發佈新聞稿。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參選者自負法律責任。若違反情事發生於頒獎典禮後始為主辦單位知悉者,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外,將對違反人求償「第十四屆臺南文學獎得獎作品集」重新印製之費用。
 
捌、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並公告於活動專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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