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南區水交社段72、72-1、72-2地號等3筆眷改土地開發經營案」招商公告2023-08-02
:藝術發展科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之公開招商「臺南市南區水交社段72、72-1、72-2地號等3筆眷改土地開發經營案」
一、招商範圍、實施方式及完成期限:
(一)招商範圍:本案基地座落於臺南市南區健康路與南門路交通要道的路網節點上,東臨南門路而西接水交社路,南面水交社一街,北面則為新興東路。
(二)招商方式:設定地上權合作開發。
(三)完成期限:採一次全區開發者,興建期自簽訂地上權契約之日起,不得超過 5 年;採分期分區開發者,得分三期開發,興建期自簽訂地上權契約之日起,第一期不得超過 5 年、第二期及第三期(與第一期合計)不得超過 10 年。
二、申請人資格條件:
(一)一般資格
1、本案採單獨投標,投標人得以單一公司或由合作聯盟參與投標作業,同一投標人就本案之投標以一標為限。
2、財務一般資格:
(1) 投標人最近3年應無退票紀錄或重大喪失債信之情事。但設立未滿3年者,應提供設立至最近年度之財務資料代之。
(2) 投標人應依法繳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並提供證明或無違章欠稅查復表。
(二)開發能力資格:於投標期限截止日前5年內,投標人或其協力廠商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並完成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累計使用執照之建築總樓地板面積達4 萬平方公尺以上。
(三)開發營運能力:投標人應提出擬開發主體項目之相關經營實績、資格證明等資料,例如投資項目有飯店類使用時,應曾具有一般旅館、觀光旅館或國際觀光旅館之經營實績,或相關營運許可證明文件等。
(四)藝文活動經營能力:投標人應具備曾承攬藝術文化、觀光、藝文展演等活動之實績,本項得以承攬契約、活動紀錄、報章媒體報導等相關說明之。
(五)財務能力資格:最近3年經合格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及查核報告書。成立未滿3年者,須提出歷年度經合格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及查核報告書,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1、單獨投標投標人,投標人為單一公司者,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應為新臺幣 7 億元以上。
2、合作聯盟投標人,投標人為合作聯盟者,其授權代表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或法院登記財產總額)應為新臺幣 4 億元以上;合作聯盟成員合計實收資本額合計為新臺幣 7.5 億元以上。
三、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一)文件檢核及資格審查:主辦機關於資格審查當日開啟「投標文件套封」,就投標人所提資格證明文件及本須知所訂應檢附之資料進行審查,以審查出資格合格投標人。
(二)綜合評選之投資計畫書評選階段:就資格合格投標人所提投資計畫書及相關申請文件進行評分,評選項目為資格合格投標人團隊組織及相關實績(15%)、計畫開發經營理念及興建計畫(20%)、公益回饋空間(或設施)(15%)、營運計畫(20%)、財務計畫及權利金規劃(15%)、其他創意方案(額外承諾或回饋)(10%)及簡報答詢(5%)。
(三)綜合評選之權重總分評決:以投資計畫書評選分數、開發權利金比率為 60:40 之比率進行權重計算,合計即為總分,評定後加總分數最高者為得標人,次高者為次得標人。
四、公告日、申請截止日、申請程序及保證金:
(一)公告日:112年8月2日。
(二)申請截止日:112年9月30日。
(三)申請程序:有意申請參與公開評選者,評選資料應於112年9月30日下午5時00分前以郵寄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3樓文化局收),以主辦機關收發單位之收文時間戳為憑,如有逾時視為無效並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四)履約保證金:新臺幣7,000萬元整。
五、申購或領取公開評選文件資訊:
(一)自行前往購領方式:自公告日起至申請文件遞送截止日(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遇國定假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請逕向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3樓)購買,當場繳清費用每份新臺幣500元以購領招標文件。
(二)通訊購領方式:自公告日起至申請文件遞送截止日,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及回函郵資,每份新臺幣500元(請開立支票或郵局匯票,抬頭為「臺南市政府文化局」)附貼足99元之限時掛號郵票之大型回郵信封,並註明領標名稱,依照本案公告規定辦理申購。
六、其他經各級主管機關或主辦機關認定事項
(一)得標人應於本案投資開發契約簽訂前5日之前,繳納行政作業費予主辦機關,其金額為新臺幣 2,000 萬元。
(二)得標人應於基地內提供一處藝文回饋空間或設施,供主辦機關舉辦藝文、音樂展演等使用,其所需面積應包含其相關支援性服務空間(如適足之廁所、緊急逃生設施、設備空間…等)不得低於1,500坪,且總面積不得低於全案開發主體總樓地板面積之3.5%。
七、詳細內容請至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官方網站(首頁/公開資訊/重大投資案行政透明專區)下載招商文件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