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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說明

為促進臺南市南區水交社周邊公有土地活化利用、連結地區觀光休憩活動、新增府城藝文展演空間及提升地區就業機會,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及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採合作開發模式,依循「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總冊內國有土地委託管理、經營、改良利用、租賃及借用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由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擔任本案之主辦機關,將臺南市南區水交社段72、72-1、72-2地號等3筆眷改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公開招商等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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