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係為活化老舊眷村土地資產、增進公共利益及改善都市景觀等目的,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依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委託文化局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招商開發臺南市北區大銃段2、5、13、16地號等4筆土地。
本案基地北側及西側分別臨公園北路及長德街,原屬於「陸軍兵工配件製造廠」(簡稱「兵配廠」)範圍,面積約22,537.79平方公尺;土地權屬為中華民國所有,管理機關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土地使用分區為「觀光藝文商業專用區」(商(專)(附)),建蔽率60%、容積率360%。